2009年9月7日 星期一

金莎蔡依林雙雙"走光

『高論』既出,『驚艷』無限,引發的連鎖反應使大眾娛樂的很是『過癮』,明星之間的好戲到底還要唱多久?何潔放蛇招眼球,李宇春中性玩獨特,周傑倫罵戰最高級,蔡依林金莎比『尺度』?從照片上來看似乎覺得蔡依林的走光那是有備而來,就算走光也皆無妨。而金莎的走光則有點萬分難堪,誰讓她這麼不小心,被人拍了個正著,自認倒霉吧。

的確,人都有『牙舌大戰』的時候,明星也是人,走光自然在所難免也很正常,正所謂常在河邊走,難免不失鞋。畢竟,明星走光的度也未必比那些臺上穿三點式的露得更多,雖說走臺是藝術表演,走光是尷尬行為;更比那些在公開節目中大放污言穢語或大玩黃色擦邊的爆私露丑要高雅得多。之所以明星走光總能鬧得滿城風雨,在於媚俗的媒體以賺取更多的眼球為第一要務,是媚俗的媒體故意引誘大眾過剩荷爾蒙釋放而設下的陰謀。